贫困生资助政策详解

期次:第102期       查看:33

 一问:新生如何办理生源地贷款?
      答:1、网上申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https://sls.cdb.com.cn/,填写申请,并从系统内导出打印。
      2、凭“录取通知书”和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1份(加盖当地有关部门公章)、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生证如遗失,由学校开具《学生在校证明》原件代替)、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户口簿原件;其他所需材料,请具体以当地资助中心为准。
      3、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携有关材料共同当地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办理。请首次申请贷款学生提前熟悉有关贷款知识,贷款现场有可能对贷款知识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一般在办理现场可以查看)
      4、当地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审核通过后,给学生本人开具贷款回执;
      5、学生本人填写贷款合同;
      6、新生入学报到时持当地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开具的贷款回执交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录入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系统;
      7、国家开发银行审核了贷款学生贷款回执后,将学生贷款打入学校账户,学生贷款办理成功。

      二问:什么是大学生绿色通道?
      答:绿色通道是国家为保证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入学的一种“爱心通道”,对被录取入学、经济困难的新生,实行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自行缴纳剩余学费或者予以资助。
  具体来说,在新生报到入学时,针对经济困难的新生经审核对经济困难无法缴纳学杂费用的,批准暂时缓缴纳学杂费,先进入学校学习,然后学校帮助这部分学生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方式来解决经济困难。
  入学新生持有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或者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就可以进入绿色通道。经我校资助中心审核相关情况后,对部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或予以资助。

      三问:申请贫困生资助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答:(一)首先,家庭经济贫困分为一般困难和特殊困难。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 孤儿,其它亲属无资助能力;2、 单亲,且无固定收入;3、 父母一方常年卧病,需长期住院治疗;4、 两个以上子女同时在高等学校就读,家庭经济不足以支付学费;5、 父母均下岗,且无固定收入;6、 家庭所在地区遭受严重自然灾害,无经济收入或收入微薄;7、 家庭人口多,收入少,经济困难;8、 父母没有劳动能力,家庭经济困难;9、 本人在校期间每月最低生活费标准低于学校所在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10、 其它异常变故致使家庭经济困难,不能支付学费。
  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 孤儿;2、 父母或本人残疾;3、 单亲且家庭享受低报;4、 烈士子女;5、 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需病例复印件)、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
  所有的家庭情况都必须有相应的当地政府民政部门证明材料。

      四问:办理贫困生认定有哪些程序?
      答:参加贫困生认定的学生首先要提出申请,并认真填写“贫困生认定申请表”,附相关证明。各专业班级辅导员组织各班评议小组,各班按照25%的比例,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和“量化评分表”、对申请认定的学生逐一进行评议,将评议结果首先在班级公示,学生无异议后,将名单报学院贫困生认定工作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全院公示。各学院最后将公示名单报校学生资助中心。

      五问:如何申请国家奖助学金?
      答:国家奖助学金分为: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5000元/年;助学金奖励标准: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二等助学金3000元/年,三等助学金2000/年,分两个学期发放。两者评选标准略有不同。
      1、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6)获得学校奖学金(属于本学院贫困学生中最高等级);(7)同等条件下,已办助学贷款或学费缓交手续者优先;(8)学习成绩排名在全班前三名;(9)所有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必须参加英语等级考试,要求英语过三级,并参加本专业的技能等级考试且获得技能证书;计算机专学生必须参加计算机等级考试,要求计算机过二级。(10)学习成绩未能进入本班前三名,但进入前五名且获得省、市、校级多项奖励、综合素质非常突出的贫困学生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此外,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的优秀贫困学生才能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2、国家助学金评选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6)学习态度认真,不无故旷课;(7)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8)按规定时间上交贫困生证明材料,认真参加班级开展的贫困生认定工作;(9)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国家助学金申请资格:①因个人原因不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又无故不按时缴纳学费或恶意欠费者;②一学期必修课成绩挂科两门(含两门)以上者。属于个人智力因素的原因挂科,本人学习态度认真,经补考及格的学生,具有申请国家助学金的资格;③学习态度不认真,经常无故旷课,各学科考试或英语等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中有舞弊行为者;④有抽烟、染发行为者;⑤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六问:如何申请勤工助学岗位?
      答:学校每年都要在校内图书馆、教学楼、实习实训中心、公寓、开水房、绿化公司、报亭和食堂等部门设立一些勤工助学岗位,安排部分贫困学生参加勤工助学,解决这些学生的生活问题。学校的勤工助学由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勤工助学申请表》在学工在线上,各系可以下载,打印后发给贫困学生填写。
  贫困学生申请勤工助学的条件:1、必须是申请办理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2、孤儿、烈士后代且没有经济来源;3、家中突遭自然灾害,受损严重,如地震受灾,洪水淹没等。
  贫困学生申请勤工助学的程序:1、本人写出申请交给辅导员;2、辅导员认定符合条件后,将学生申请报各系学生科;3、各系学生科长审核通过后,发给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学生填写的《勤工助学申请表》收齐后,各系学生科根据学生的贫困状况汇总排序,打印成表,连同《勤工助学申请表》(纸质和电子版)一起报送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4、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根据各系报送的贫困学生材料,按比例分配名额,统一安排学生上岗。
  劳动时间:学生从事勤工助学活动,原则上限于课余时间和假期。周一至周五,每天劳动时间一般不超过2小时;周六、周日劳动时间不超过6小时;每月劳动时间不超过40小时,寒暑假期间每天劳动不超过8小时,劳动报酬:学生在校内参加勤工助学活动,根据具体工作岗位,按学生的劳动量和实际表现,确定劳动报酬。一般岗位每小时酬金按8元计发;寒暑假期间每天酬金按20元计发。

      七问:如何申请学费减免?
      答:国家对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实行减免学费政策。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都可申请减免学费:1、孤儿、烈士后代且没有经济来源,又不是本人原因未能办理助学贷款;2、家中突遭自然灾害,受损严重,如地震受灾,洪水淹没等。